随着网络的普及,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,但是网络安全也成了很多人面临的一个问题。特别是那些有着商业数据的企业电脑,更要注意上网安全常识,不然病毒会对我们造成严重的威胁。 反病毒软件价格战.doc 2002年,中国的反病毒软件市场爆发了前所未有的价格战。在价格战之前,杀毒软件的单价约为200元。金山毒霸突然在市场上卖了50元。江民自然不敢忽视,把产品定在49元。在降价游戏中,瑞星(Rising)保持不动,没有加入家族。有趣的是,刚刚进入杀毒软件市场的交通大学明泰趁机炒作,认为金山的行为主要是为了阻止它。享受降价带来的好处后,消费者是否考虑过价格战背后的门路?我们对中国家电行业发生的价格战非常熟悉,但家电降价幅度可能达不到75%。如果目前背投式彩色电视机的市场价10000元仅2500元,我认为主要的购物商场将会很拥挤。为何可以将软件价格降低75%以进行促销?软件是一种信息产品。我们可以从软件成本分析中找到答案。任何产品的生产成本都包括两个部分:固定成本+可变成本。对于原材料产品的生产,生产成本主要考虑可变成本。随着产量的增加,分配给单个产品的固定成本量可以忽略不计。但是信息产品的成本恰好相反。信息产品的成本主要是早期产品的研发成本,后期生产成本主要是复制成本,可变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考虑到信息产品的分销渠道和生产者的利润,信息产品的价格组成如下:信息产品的价格=恒定成本+可变成本+利润=(沉没成本+可转换成本)+(生产成本) +流通成本)+利润对于信息产品生产商来说,一旦产品开发完成,上述沉没成本就成为风险,而信息产品的固定成本基本上就是沉没成本,因此必须尽快收回。尽管可以忽略生产成本,但是流通成本是固定的。信息产品的利润部分取决于产品的垄断程度。垄断程度越高,利润就越大。微软就是一个例子。在软件公司的实际业务流程中,不可能实山不得不强行进入,而交大明泰则“生而死”。其次,软件产品创新是永恒的。例如,当新病毒出现时,谁先解决问题就可以占领市场,而不管过去的垄断情况如何。因此,在做出业务决策时,公司需要计算相对垄断期间的产品市场规模,然后计算沉没成本的分配(可转换成本可以省略)。尽快收回沉没成本是决策的主要依据,其次是利润。一般而言,信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风险要大于物质产品的风险:首先,用于开发和生产的资产(即不变成本)是高度排他性的;其次,竞争是激烈的,例如上面提到的价格战。因此,为了判断开发信息产品的风险,我们主要研究三个因素:固定成本,沉没成本(或资产排他性)的比例和相对垄断时限。对于信息产品,如果没有相对的垄断期,而竞争对手拥有相同的产品和相同的市场范围,则必然会发生价格战。不愿参加价格战的制造商可能会被淘汰出市场。对于上述杀毒软件制造商而言,在价格战中,利润可以先被抛弃,生产成本可以忽略。如果价格战很激烈,沉没成本就可以少计或不计入(因为它已经被存入,所以当然不算在内),产品的最终售价仅是流通成本。如果流通和分发成本较小,则可以免费分发软件产品,即价格为零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他们的价格战还远远没有到位。因此,如果防病毒软件供应商发动价格战,是否可以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计算其得失?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。有必要从公司的战略目标入手,考虑公司的实力,并从竞争对手那里获得市场份额。诸如规模,可能开发的新用户群以及它们是否能够推动互补产品的销售等因素。例如,在Microsoft和Netscape之间的竞争中,它使用免费策略来赢得优势,然后从互补产品中获利。但是,在这里,我们要提醒发起价格战的制造商,除非您可以击败所有竞争对手,否则,一旦价格战开始,就很难有价格回升的机会。尚无此类先例。
上面是电脑上网安全的一些基础常识,学习了安全知识,几乎可以让你免费电脑中毒的烦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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